524688703哈哈
發表於 2012-9-18 18:33:29
拉去枪毙了 这就是变相杀人
sven19830415
發表於 2019-1-4 21:46:20
这种 就是畜生啊 国家按杀人罪 送他去天国吧~
19762000
發表於 2019-1-5 14:25:13
出门忘吃药狂性大发{:1_29:}
zzk18
發表於 2019-1-5 14:42:30
还不如美国的资本主义了..
yztys
發表於 2019-1-5 14:52:53
这种人就该枪毙
w262761621
發表於 2019-1-5 15:51:20
这应该算故意杀人吧
yaoxuzh
發表於 2019-1-5 15:59:18
哎~什么样的人都能是老师了
resound
發表於 2019-1-5 16:24:02
令人十分吃惊!!!
松动的记忆
發表於 2019-1-5 16:25:02
拖出去枪毙好了
yewei072857
發表於 2019-1-5 16:30:38
楼主如此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