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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資訊] 证监会再下IPO“核查令”新股发行或6月后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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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9 11:14:11
    被称为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发令枪昨日正式打响。昨日,证监会在京召开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被称为是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的动员大会。

      投行人士根据会上传达内容预计,在未来三个月里,新股申报的增量部分将会减缓,在会里的存量部分将出现相当明显的撤回现象。与此同时,由于此次财务核查的耗时较长,新股发行重启的时间将比预想中更晚,最快也将在今年6月。

      为中介机构戴“紧箍”

      去年12月28日,证监会突击发布《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于正在排队的各家IPO企业和中介机构来说,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

      该《通知》规定,目前正在排队的800多家IPO企业的中介机构必须在今年3月31日前递交自查报告,证监会将在自查报告审核基础上,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并要求对12项粉饰操纵利润的情形进行重点核查。

      “概括而言,监管层召开此次会议想传达的精神是,本次财务检查是动真格的,各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挤出企业的水分,说真话。”一位参会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在此次会议上,证监会发行部相关领导在《通知》里12项重点核查事项的基础上,作了更加细化的解释说明,并提及到具体行业和企业,比如绿大地虚构工商注册信息、消费品类企业推迟维修、广告支出等费用。而证监会会计部人士更表示,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出现舞弊信号的企业,应该拒绝委托。

      “谁也别心存侥幸。”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昨日的会上称,凡是进入行政受理程序的企业,就必须承担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更严重责任。若没有把握,就将申报材料撤回。

      从2012年4月“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到5月关于进一步提高IPO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的14号文、10月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4号、直至12月的专项财务检查通知,监管部门一路强调IPO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上述负责人指出,本次检查工作体现“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在我国经济转型、增速下滑,特别去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的状态下,企业的业绩下滑是正常的,监管层关注的不是企业业绩好坏,现在更关注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IPO重启或在6月后

      据记者了解,本次针对在会IPO(截至今年3月31日申报IPO的企业)的财务专项核查将分“三步走”,分为自查、复核和抽查三个部分,耗时5个月以上。

      具体而言,今年1月至3月为自查阶段,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为主,对企业报告期内全部财务状况进行自查。4月至5月为复核阶段,由证监会审核部门对每家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复核,预审员还要结合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反馈,发现有该查不查的,直接移交稽查立案。此后证监会还将抽调系统内100多位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形式的重点抽查。

      据此,有投行人士分析认为,今年6月之前恢复新股发行审核无望,比此前3月前重新IPO发行的预测更为悲观。

      证监会相关人士在昨日的会上表示,对于今年3月31日实在无法提交的情况,则需在20个工作日之内申请中止审查,待提交自查报告并经复核完后再恢复状态。如果没有及时中止申请,证监会有权终止审核。

      相关人士同时称,将对抽查出有问题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进行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两类处理手段。监管措施包括谈话提醒、出具警示函、诚信档案记录等。收到警示函的机构,将影响其公司评级,也影响其新业务资格的审批。行政处罚将按照法律上限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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